作家讀書筆記
如果你不被時代選擇,而你也不選擇時代
2025 年 6 月 16 日發表
文:陳栢青
攝影:林聖修
好了好了,我是勸不動你了,大伙兒都上街了,就你鐵打不動。年輕人都簽署了,就你老還在躲。
他們要愛國,要從軍,偏偏你還站在大後方。他們都表態了,就你沒有。
我在說你了。史托納。作為約翰・威廉斯筆下最成功的人物,也是小說史上一個極大的謎團——哪個作家不讚美,但說起哪裡好,又不能三言兩語直接豎起大拇指——用當代流行語來說,史托納是一個老害。靠錯邊。政治不正確。沒有大局觀。「我們不是想變成你這樣的大人。」
終究,史托納不是時代之子。他不是被時代選擇的人。
所以史托納這個人危險。很廢,不正確。但《史托納》又好看,乾乾淨淨的文筆,甚至可以說秀麗,清奇的很。用很乾淨的語言跟時代說不。他絕對不崇高,可是說到底,要崇高幹嘛?他不讓你同情,卻能讓人共情。你不該讀他,因為可能被他拉走。但正因為這樣,所以你必讀,畢竟,你會發現,《史托納》繞最遠的路,朝時代曲曲折折走開,卻在某一刻靠近我們的心。
史托納的存在是文學上大大的問號。因此讓這本書成為文學史上的驚嘆號。
所以,小說家約翰・威廉斯怎麼做到的?
𝙊 愛與成為自我的雙重悖論
用通俗的解釋:因為愛。
小說中,農家之子史托納先愛上文學。老爸老媽幫他付錢上大學,挑的是農學院,希望他有一天學成幫助家裡。史托納開竅了,但是,愛的卻是文學。甚至,他覺得自己可以在大學裡安身立命。為此,他面對人生第一次選擇,在家庭期待和個人志願之間,選擇了後者。
他做出人生的第二個選擇,世界大戰爆發了,同學都去參軍了,他選擇留在學院裡。他更遵從自己內心,史托納「發現內心有一份強烈的冷漠感。他討厭戰爭為大學帶來的混亂,也無法在身上找到十分強烈的愛國之心,也無法讓自己憎恨德國人。」
他人生的第三次,第四選擇,關於家庭,關於學院裡的派系之爭。他沒一次站對的。
離家。不參戰。不表態。失敗的丈夫,失敗的父親,甚至,是某些人眼中失敗的朋友,失敗的同僚,失敗的教師。
人間失格。
就失敗這點而言,很難有一個小說人物比史托納更成功了。
但史托納並不是一個虛無的人,甚至,他心有所愛。
於是,小說中真正的提問就浮現了:「你可以為心中所愛,付出到什麼程度?」
小說描述史托納的一生,他有了妻子,有了女兒,卻並不是幸福之家。直到他遇見旁聽課程的女學生,教授與學生的戀愛是禁忌的,這更成為他在學院裡政敵攻擊他的最佳武器,這回,史托納面對一個選擇,借用海角七號的經典台詞,「留下來,或我跟你走。」
他可以走。史托納自己知道,只要他放棄教職,拋下家庭,淨身出戶,沒人可以阻止他。畢竟天秤那一端的籌碼,明擺著是真愛啊。但他卻對那他深愛也深愛他的女子說掰掰,「我要留下來。」
請看看他的分手理由:「我要留下來,是害怕這會是我們的滅亡,怕我們所做的一切會化為烏有。」「我們畢竟是屬於這個世界的;我們早該知道。我們是知道的,我相信;但是我們必須稍微抽離一點、裝模作樣一點,使我們能夠⋯⋯」
這是非常奇怪的辯駁。如果愛讓我們變成自己。那獲得真愛,遠走高飛,不是才可以成為自己嗎?
但史托納真正明白的是,因為他愛著文學,而他感受文學和表達的形式,必須透過學院裡的教學與參與才能表現。如果他離開了學校,不能教書,沒有了文學,他就不再是那個他。也不是她愛的他。
沈默比語言有力。沒有說的話才是真告白。愛著史托納的女子沒多說什麼,只用行動表現。她真懂他。第二天毅然離開他。
這是愛的辯證。小說家竟是透過一次出軌告訴讀者,史托納版本愛的真諦是「愛不是目的,而是一個人企圖瞭解另外一個人的過程。」
史托納與女孩的愛雙向奔赴,他們之間的愛,讓彼此都理解對方。
因此,愛的理解讓愛結束。正因為理解了對方,知道對方需要什麼。她要讓他成為他自己。
於是,真愛就是,為了實踐這份愛,必須結束這份愛。
而史托納更坦言,為了成為自己,就必須偽裝自己。
也就是,愛只能用不愛完成。
成為自我只能透過不是自我完成。
完全矛盾,卻又合理。這是愛的悖論,也是成為「我」的悖論。小說家以此點出愛的危險,也點出成爲自我所必須犧牲的。多少小說想表達這一件事情,卻讓《史托納》完成了。而且史托納讓這份危險更危險,因為他的愛,他的自我,可能不是時代所樂見的。
𝙊 殉道者的傳道書
但那並不是孤注一擲,或是偏執。越走越往小路去。約翰・威廉斯會寫,在於他寫出信仰的結構。
有個橋段透露玄機,畢竟史托納很會啟發學生,是一名沒加鹽版本的麻辣鮮師。小說描述史托納帶領大學課堂裡學習小組,他的學生們「感到手上的主題處於另一更大主題的核心,當他們強烈感到對這主題的追尋會引領他們到達一個他們也不知道在哪裡的目標時。這堂研討課自我組織起來,而學生們深深地投入其中,讓史托納感到自己也只是其中的一份子而已,他像他們一般都在努力地探尋。」
「感到手上的主題處於另一更大主題的核心。」,這就是史托納精神結構的核心主幹了。當你知道自己追尋與創造的,屬於另一個更大的什麼——小說有一個對照組,史托納和他的老婆。兩個人多像,世界上最接近的靈魂,他們應該彼此理解,但都是玉仔的心,玻璃心肝一樣的人,再是安靜的碰撞,最後也只是都破了,一地碎片,才能彼此互相傷害。但史托納沒有像太太激烈的壞掉的原因可能是,有什麼延緩一切,他感到自己追尋的,屬於另一個更大的主題——你總和一個更巨大的什麼連結,他吸引你,他承諾你,他等待你,那使得你有地方可以去,也有地方可以回去。那就是「信仰」的誕生。對宗教而言,那就是神的存在。對史托納而言,那是文學,按照聖經的說法:「我的國,在天上,」那史托納的國,在大學裡,他心中的神,就是文學。
所以那個沒有選擇從軍對抗德國或納粹的史托納,卻每每在大學圍牆邊巡疆衛土,在升等考試時不輕放不從眾,他就是想教高等教程。為此不惜跟系主任對著幹,如果大學學院是後宮甄嬛傳,他是安陵容,寶鵑我的嗓子,但怎麼啞也要把意志傳達下去的,也只有他。
在你不知道的戰場上的小兵,今天仍然堅定的對著虛空中他所信仰追隨著的行舉手禮。
史托納的不合時宜,其實很適合當代,尤其是這半世紀的台灣來看,史托納是時代的小人物,但正是這樣的小人物,足以在此刻投影下巨大的道德陰影區:當一個人的戰鬥不是時代聚焦的戰鬥,當一個人的戰場不在現實的戰地部署中,那如何定位這一個人?史托納的存在,拉開了非黑即白,非我即敵這樣二元一刀切之間的空白——不要簡化正義,也不要簡化一個人——如果「表態政治」、「追求學問者的公共性」是此刻我們念茲在茲的議題,那橫貫史托納一生反覆辯證的抵抗與否,以及抵抗著誰(我們絕對可以深入提問史托納,諸如「之於公共的沈默可以在道德上豁免,但是否可以在歷史承擔前噤聲?」、「知識份子何為?他想保護學院作為學術淨土存在,但誰來守護學院圍牆?」),使得這本書超越時間存在。闔上小說最後一頁,時代裡永不停歇的辯論才熱火朝天剛開篇。
但終究,史托納的一生,被小說家安排得清清楚楚,就是他少年時代讀過的詩句:「你會在我身上看見那仍在發熱之火/燃燒著他青春的灰燼/它必將熄滅於病榻之上/耗盡了維生的養分/因你所見,將使你熱愛更強烈/熱愛那即將離你而去之一切。」 亦即,所有你所熱愛,都將殺死你。
那是最激烈的殉情。卻又安靜。那是最偉大的殉道。卻無人知曉。
於是,在被時代拘束,被家庭束縛,被學院體制規定,被人情世故壓得喘不過氣的史托納身上,我們將看到的是,終極的自由。
所謂自由是,對自己的選擇負責。
我倒不在乎正義,我只是想到,有時候,跟著群眾,相信時代的風向,就這樣朝人多的地方去,是多輕鬆的一件事情。
可如果你心有所愛。如果你堅持。那時,你會發現,自由的對面不是拘束,而是代價。
那麼,你願意為自由付出多少代價?
那麼,你願意為了成為自己付出多少代價?
就算面對整個時代。
